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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展团员工作核查的工作通知
2023-04-20   团委   (浏览量:)

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对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及范例,根据团中央、团市委相关工作要求,部署我校发展团员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核查范围

  1. 按照现有组织隶属关系,严格落实“不漏一人”,全面核查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

 2.按照《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要求,全面完成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的存量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出生日期在2004年1月之后,入团时间在2017年1月之前低龄入团的团员,由各院团委填写《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见附件1)报校团委,由校团委报团市委,统一向团中央申请核发新的团员编号。

核查内容

  针对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入团程序合规性、入团手续规范性等(见附件2),既查摆问题、补足短板,也总结经验、互学互促。其中,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要对照范例(见附件3)从严做好检查。

  核查方式

  1. 线上核查: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核查团员电子档案;

 2.线下检查:依托实地调研、座谈访谈等,对团组织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摸排;3.集中核查:分团委和校团委分别集中对辖内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核查。

  工作安排

 1.启动核查。4月正式启动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各级团组织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深度做好情况摸排。

 2.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发展团员工作程序和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落实。入团志愿书一般不得涂改,如入团志愿书确需进行必要修正,应由发展该团员的基层团委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3.处理处置。坚持宽严相济,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团内规章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稳妥分类处置:

第一类:本市发展且组织关系仍在本市的团员,问责重点是问题较严重、较集中的基层团委及主要负责人,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团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团内职务处分。

第二类:外省市发展转至本市的团员,经核查后发现存在问题的,

逐级上报进行处置。

 4.材料报送。根据核查情况,各院团委请于5月1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见附件1);

2)《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情况表》(见附件4);

3)1篇专题报告(围绕重点举措、工作实效、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和1篇发展团员工作正面典型案例;

4)如有问题处置,请将情况说明一并报送。邮件命名为“北京物资学院XX学院-团员发展核查工作”,发送至邮箱wytw_zzb@163.com。

5.抽查复核。5 月底起,团市委根据 2022 年发展团员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对各高校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复核一致率、档案规范率将纳入年度考核。大学部在复核中如发现与普查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问责处理。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附件【附件1: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共2张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发展团员工作核查要点.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入团志愿书范例.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情况表(共3张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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