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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3-12   团委   (浏览量:)

各院分团委:

为增强共青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激发我校广大共青团团员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中锐意进取、奋发开拓的青春力量,校团委特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团员的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团员,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团员(研究生包含于所在学院内)。

2.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范围:

分为基层团干部和其他各级团干部。基层团干部以各学院、团工委等单位建立的基层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为主。

3.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范围:

2022年9月及以前成立的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内外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工作主动,认真负责。

3)学习目的明确,成绩良好,2022—2023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科目。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处分。

5)认真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和实践活动,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2022—2023学年打卡次数不少于青年大学习系统记录总期数的90%。

6)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2022-2023学年志愿小时数不少于20小时。

7)2022-2023学年共青团员评议结果为优秀。

8)校级学生组织参照以上条件,并结合自身情况拟定具体评选条件。

 

2.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全部评选要求。

  (2)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谦虚诚实,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处分。

  (3)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能够带领和组织青年团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2022-2023学年打卡次数不少于青年大学习系统记录总期数的95%。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5)优秀团干部参评者须担任团干部满一年。

  (6)学习目的明确,成绩良好,2022—2023学年考试中无不及格科目,且各科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团支部前50%(含)。

  (7)基层团干部不得少于评选结果的50%。

  (8)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2022-2023学年志愿小时数不少于20小时。

  (9)校级学生组织参照以上条件,并结合自身情况拟定评选条件。

3.优秀团支部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的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及时准确维护北京共青团系统。

2)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支部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4)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6)及时完成支部对标定级工作,3星及以上可以参评院级优秀团支部,参评校级需对标定级4星及以上。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具体名额,由分团委根据《2022—2023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名额分配表》(附件1)讨论决定。

2.各院分团委评选的优秀团员数占本学院团员总数的5%,评选的优秀团干部数占本学院团员总数的2%;校级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团员占校级学生组织团员总人数的5%,评选的优秀团干部占校级学生组织团员总数的2%。

3.各院分团委组织评选院级优秀团支部,数量为各院级团支部总数的20%,院级优秀团支部由各院分团委自行表彰。各学院分团委推荐各院级优秀团支部总数的30%为校级优秀团支部。

四、评选程序:

1.评选活动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各分团委应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评选细则。

3.评选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评选,可与推优和团员评议相结合。

4.参评者须在支部大会上对上一学年团内工作进行述职,到会团员需对其进行评议,现场统计并公布票数,赞成票超过半数方可当选。

5.支部大会记录、评议记录需与评选结果同时报送分团委组织部。

6.评选过程原则上要求班主任参加。

7.分团委审核评选结果,对于评选过程及结果存在问题的团支部,应要求其重新评选。

8.分团委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分团委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9.分团委组织部随机选取团支部检查、监督评选工作,填写《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情况反馈表》(附件2)。

10.校团委组织部将抽查各支部评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反馈给各分团委。

12.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页、校团委网页公示。

五、材料上交:

请各院(部)分团委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情况反馈表》(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汇总表》(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干部汇总表》(附件6)、《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7),以及被推荐的团支部需要填写并制作的本团支部的申报材料(1000字以上)于2024年3月22日前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wytw_zzb@126.com。所有文件电子版打包并以“学院+优团、优干、优秀团支部电子版”命名;校级学生组织成员邮件统一命名为“组织名称+部门+姓名+优团/优干”。

联系人:毕英乐老师

联系电话:89534439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2

 

附件【附件6 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干部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 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 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2022-2023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情况反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 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团支部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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