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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赛的通知
2020-07-14   团委   (浏览量:)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参加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大赛内容

根据参赛对象,分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两类。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报,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大赛方式

大赛分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校级初赛由各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加省级复赛项目。省级复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遴选参加全国决赛项目。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铜奖等项目。大赛期间组织参赛项目参与交流展示活动。

三、参赛资格

普通高校学生: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职业院校学生: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

四、参赛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形式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全国决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大赛报名

(一)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分参赛项目报名表和公开展示信息表,需分别填报提交。

1. 参赛项目报名表:用于大赛评审,仅对全国组委会和评委可见。

填报时需特别注意,除所在省、所在学校、指导老师三栏外,其他填报的内容中须隐去任何形式的学校名、学校标志或导师姓名等信息。填报时注意,项目介绍材料严格控制在20页以内PPT,并转成PDF格式上传。

2. 参赛项目公开展示信息表(附件3):用于参赛项目的展示宣传,全部信息均对外公布。

(二)报名时间

校级初赛报名截止时间:7月28日。由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在大赛平台申报项目,经校级管理员审核后完成报名。各省(区、市)校级初赛报名情况将作为全国决赛剩余项目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

、国赛直通车

第一阶段:项目遴选(9月下旬)。除省级复赛推荐进入全国决赛的项目外,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参赛项目团队参与8项活动的情况,遴选1000个左右项目进入国赛直通车。所有参赛项目在校级初赛报名后,均可参加全部活动。项目参赛信息以9月20日前经校级管理员审核提交的为准,由全国组委会直接从后台调取,不再另行报送。

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大赛设“挑战积分”。积分根据参赛项目团队、参赛学生参与8个大赛活动的情况分项设计,并作为参加国赛直通车、组委会组织单项奖、项目单项奖评定的参考。每项活动的具体操作指南、积分规则另行公布。

(一)向祖国报到——“挑战杯”社会实践云接力

1. 活动时间:8月—10月

2. 参与主体:所有参赛学生

3. 活动形式:

(1)上传实践内容(8月31日前)。学生以个人或团队身份以“打卡形式”上传赴各地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实践地点以县为单位,可以上传故事、照片或视频等,点亮祖国地图。社会实践指广义的实践,包括日常性、集中性的学习调研、寻访参观、企事业实习、社会观察、职业体验、科研创新等。学生提交后,经过学校审核方能公开发布。

实践可为学生在校期间任何时间的实践活动(不限于今年暑期)。故事为200以内文字,描述实践期间的所见所感。图片需反映实践场景。视频为30秒以内短视频,如为今年暑期实践项目,可以“向祖国报到”为主题拍摄视频,示例文字为:我/我们是...,我/我们来自...学校,我/我们在...省.....县....,我/我们向祖国报到!

(2)展示云接力情况(9月5日—9月20日)。接力展示各省内学生的实践故事、图片、视频等参与实践情况,每天展播两个省。

(二)向梦想出发——“挑战杯”奋斗出彩云分享

1. 活动时间:8月—10月

2. 参与主体:全国大学生

3. 活动形式:

(1)分享嘉宾推荐(7月20日前)。各省级团委从历届“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参赛学生中推荐分享嘉宾。

(2)举办奋斗出彩云分享(8月—10月)。举办云分享活动,届时将面向全国大学生进行线上直播,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可登录大赛平台观看。

(三)挑战杯·双创云展会

1. 活动时间:8月20日起

2. 参与主体:所有参赛学生

3. 活动形式:

(1)提交参展信息(7月31日前)。各参赛项目团队在校级初赛报名阶段,填报“公开展示信息”后,即完成参展。

(2)举办云展会(8月20起)。依托赛事平台,组委会分主题、分区域设计展会,观众可通过赛事官方平台、大赛门户网站看展。

(四)挑战杯·青年学习汇

1. 活动时间:8月5日起。

2. 参与主体:所有参赛学生

3. 活动形式:

(1)成立小组(8月15日前)。每小组限5—8人。每个小组内,同一个参赛项目团队的成员不超过3名。

——参赛学生自愿发起小组。发起人通过搜索条件向其他参赛团队发出“成组邀请”。

——参赛学生通过搜索“申请加入”小组,或“接受邀请”加入小组。每人至多加入1个小组。

——发起者确定5—8名(含发起者)成员。截止期满,未达到5人的成立小组失败,达到5—8人的即成立小组。每名参赛学生仅限发起或加入1个学习小组。小组一旦成立,小组及成员不可变动。

(2)小组发起话题(8月15日—9月20日)。每个小组每周至多发起1次话题,每次话题至少30分钟,时长不设上限。1次话题结束,上传1份小组话题纪要(500字以内)。

(3)评定“优秀学习小组”(9月底)。根据小组发起话题数量、活跃度、话题讨论成果情况,评定若干“优秀学习小组”,面向所有优秀学习小组成员颁发大赛组委会证书。

(4)全国赛后学习小组可保持常态化交流。

(五)挑战杯·名师大讲堂

1. 活动时间:8月—10月

2. 参与主体:全国大学生

3. 活动形式:

(1)征集系列视频(7月30日前)。面向各省征集两院院士、著名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领军人物等名师分享活动现存视频,分享内容围绕行业背景、社会发展、科技前沿等展开。将在官网上开辟专栏,供全国学生学习交流(注:视频内容以概论、导论为主,不要专项学术报告)。

(2)举办名师大讲堂(8月—10月)。以直播形式举办5场左右名师大讲堂活动,届时将面向全国大学生进行线上直播,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可登录大赛平台观看。组委会将为分享嘉宾颁发聘书。

(六)挑战杯·导师会客厅

1. 活动时间:8月20日起

2. 参与主体:所有参赛学生

3. 活动形式:

(1)组建“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导师团(7月30日前)。组委会选定1000人左右组成“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导师库。

(2)学生导师互选(8月20日起)。参赛项目团队通过大赛平台了解创业导师基本情况、擅长领域,每个团队最多向10个创业导师发出邀请。创业导师根据参赛项目“公开展示信息”了解项目、选择结对项目,每位导师最多结对10个。

(3)举办“导师—学生”双选会(9月上旬)。未被导师选中的参赛项目、未被参赛团队选满的导师,组委会集中开展1—2次“导师—学生”双选会。

(4)结对完成后,常态化开展导师团队内部分享会、项目指导。

(七)挑战杯·资源对接会

1. 活动时间:9月—11月。

2. 参与主体:有融资和创业孵化需求的参赛团队、创业投资机构和孵化机构人员。

3. 活动形式:

(1)推荐优质投资人(7月30日前)。由各省级团委推荐(可与创业导师人选重复)。

(2)开始资源对接(9月初)。参赛团队通过大赛平台了解投资人投资领域,投资人根据参赛项目提交材料选择投资对象,每个参赛团队最多向10个投资人提出资源对接需求。

(3)举办资源对接会(9月中下旬)。针对未对接成功的参赛项目团队,组委会集中开展在线资源对接会。

(3)决赛期间,举办获奖项目对接会。针对有融资和创业孵化需求的全国金、银、铜奖获奖项目,组委会集中开展项目资源对接会。

(八)挑战杯·畅想2050

1. 活动时间:8月—9月。

2. 参与主体:全国大学生

3. 活动形式:

(1)上传作品(9月20日前)。学生上传短视频(1.5分钟以内)、漫画(图画)、文本等形式的畅想作品。参赛学生提交任意形式的作品,经学校审核后即得积分。

(2)推荐作品(9月25日前)。各校审核并推荐优秀作品(每类作品最多推荐1件)。

(3)作品展示(10月—11月)。全国组委会分类遴选作品,以优秀作品展方式宣传。同时,制作视频等形式的作品集锦,在全国决赛期间宣传。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10月初)。全国评审委员会通过文本评审,从1000个左右的遴选项目中确定200个项目进入全国决赛(每校不超过2个)。

、大赛平台

本届大赛搭建线上官方平台,分别为大赛平台、门户网站和资讯平台。

(一)大赛平台

全国组委会开发的大赛平台(钉钉)7月初正式启用,平台分全国、省、校三级。校赛依托平台举办,并使用平台全部功能。具体包括以下功能:

1. 参赛报名。所有参赛学生(含校赛、省赛、全国赛)均需通过平台注册,参赛项目按大赛要求填报作品信息。

2. 在线评审。将通过平台实现评委远程文本评审、视频答辩等。

3. 在线直播。赛事举办期间,将对奋斗出彩云分享、名师大讲堂等活动进行公开在线直播。

4. 宣传展示。含赛事通知公告、新闻资讯、各地动态等。

(二)门户网站

大赛门户网站将于7月初与大赛平台同步上线。门户网站侧重展示与宣传,内容包括大赛通知公告、新闻动态、线上活动开展等。

(三)资讯平台

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创青春”(ID:zgqncyxd),是“挑战杯”工作发布的主要资讯平台,大赛主要资讯将第一时间在该平台发布。平台设“挑战杯”大赛专栏,发布大赛通知、赛事动态。各地有关大赛工作动态请积极向“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投稿,届时将设专门页面对各地工作进行展示。

九、校赛注意事项

线上平台报名之前需邀请进入北京物资学院“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平台(请大家同时下载手机端和电脑端钉钉APP),请报名参赛同学先扫码申请进群,入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联系人:曾缘 18879461516

附件:

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2.参赛学生平台使用指南

3.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报名表(公开展示信息)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附件【附件3: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报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参赛学生平台使用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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