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北京物资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北京物资学院2024-2025学年基层学生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意见。
一、换届范围
各学院非毕业班级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班长、班级委员会委员、宿舍长。
二、选拔与任免
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二)品行端正。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成绩优良。具有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敢于创新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成绩;
(四)能力突出。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作风扎实。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学生干部选拔及标准:
(一)学生团干部的换届选拔
团支部委员一般为4人,为书记、副书记(由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学生团干部必须是共产党员或者共青团员。高年级团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担任,低年级的团支部书记由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担任,如没有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可由入党积极分子担任。
学习成绩原则上应符合学院入党发展要求。
学生团干部选拔程序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执行。
(二)班级学生干部的换届选拔
班级委员会一般由班长、副班长以及委员组成。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高年级班长要求为共产党员,低年级班长由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担任,如没有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可由入党积极分子担任。
除班长外,其他班级委员会成员要求:高年级班委应为共产党员或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担任,低年级班委可以由党员、入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入团发展对象及入团积极分子担任,班委会成员中非团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学习成绩原则上应符合学院入党发展要求。
(三)宿舍学生干部的换届
宿舍学生干部一般为宿舍长,原则上由该宿舍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或班级委员会成员担任。
三、换届选拔流程
学生团干部和班级学生干部换届选拔流程:
(一)酝酿候选人人选
各学院基层学生组织应在所属党支部的指导下,酝酿学生干部候选人人选。党支部书记和班主任要参与各班团候选人人选的酝酿,严格审查候选人人选的资格。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
(二)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经所属党支部同意后,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在班团范围内进行民主选举。
(三)上报换届选举结果
在换届选举大会召开后两周内,将换届选举结果上报所属党支部和学院分团委,经所属党支部和学院分团委审核后,上报学生处和校团委。
宿舍长换届流程:
宿舍长由所属党支部任命,原则上由该宿舍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或班级委员会成员担任。若无,则由所属党支部综合考察任命,并增补其为班级委员,将换届结果上报所属党支部和学院分团委,经所属党支部和学院分团委审核后,上报学生处和校团委。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基层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换届选举工作于7月3日前完成,并上报换届选举情况。
(二)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同学公认、注重实绩,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确保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满足条件、选拔程序正规。
(三)各学院学生干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将作为各级组织、辅导员、党支部书记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