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竹欣手语社是由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自发组织的,集互助、进取为一体的社团组织。凡对手语感兴趣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以申请成为社团团员。团员享有一定的权力,承担一定义务,担负相应的风险。社团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组织和安排。 第二条:社团宗旨:让更多人了解手语,学习手语,喜欢手语,加强手语推广力度,增加我校师生对手语的了解,让更多人关注手语,关注残障人士。 第三条:社团的主要活动: (1)手语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浓厚校园文化氛围,让更多人了解手语,学习手语,喜欢手语,加强手语推广力度,增加我校师生对手语的了解,让更多人关注手语,关注残障人士。 (2)在京高校手语交流:加强在京高校手语联盟之间的联系,真正地实现在京高校手语的联盟,提高各个高校社团的手语水平,增强各个高校志愿服务队的联系,为以后更好的帮助残障人士。 (3)融爱融乐体能训练:帮助孩子们练习动作,陪着孩子们一起做游戏,不仅锻炼了个人的耐心,也让我们对这些孩子们有着同情心。 第二章 活动内容、范围及形式 第五条:社团活动范围为北京物资学院校园内及校园周围地区,在必要时会扩大到北京市其他地区。 第六条:活动内容由社团会长领导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手语活动、各校手语交流活动以及社团的内部会议。 第七条:活动形式由社团会长及各部门领导社员以会议、学习、老师教学、手语竞赛等形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部门职能 会长:召开社员大会;决定社团重大事件以及负责社团整体运作;协调与学校各个部门、社团的关系。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社团工作,负责处理本社团日常活动等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社团财务管理及平时社团活动的策划。负责社团财务管理包括社团活动的物资准备、社团经费的明细;社团活动的策划,包括“百团大战”、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活动进展的记录。 宣传部:负责制作海报、喷绘等前期宣传工作;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和维护;负责活动后编写推送微信推文;与其他部门联动沟通,共同参与每一次活动。 外联部:主要负责与外部的联系,对外争取各界人士对社团以及社团活动的支持与赞助;对内负责与其他社团进行交流沟通;开展活动时,负责活动前期的联系准备工作。 教学部:主要负责开设手语课进行手语教学;负责校内外的手语节目表演;同时也与其他学校手语社进行交流。 志愿服务部:主要负责联系志联和安排志愿活动。 第五章 社团团员 第八条:参加资格: (1)必须拥有北京物资学院正式学籍,不分年龄、种族、性别; (2)必须富有爱心,对手语感兴趣,愿意学习和宣传手语的; 第九条:享有以下权利和服务: 有权参加所有由社团组织、策划的活动; 参与社团的管理、监督各部门成员的工作、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意见; 所有社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条:社员应尽义务: 社员入社后必须遵守社团的章程及部门的具体条例;必须遵守社团领导部门的决议及社员大会决议; 遵守活动须知,按时完成社团各部门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支持并积极参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 一切活动听指挥,严格服从社团安排,活动中互相帮助,互助互爱,共同面度困难、克服困难、战胜困难 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及荣誉的义务 社员有按时交纳社费的义务 第六章 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经费来源主要有 本社团依靠校下拨经费 社员加入社团时交纳的社费 第十二条:社费收取,由副社长统一在新社员入社时收取,并按照 社团制订的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经费由办公室管理,各部门的支出由办公室审批后给付 第十四条:社团的其他收入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第七章 章程修订 第十五条:章程的修订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员提议、或有社长提议,由全体社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同意方可修订。章程修订由副社长负责,初步修订后由会长及副会长共同审核,之后召开社员大会,由社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后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