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北京物资学院定向运动协会是由爱好瑜伽的个人和团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凡热爱瑜伽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会员享有一定的权力,承担一定义务,担负相应的风险。协会将接受校团委的监督管理,校体育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协会宗旨:团结我校瑜伽爱好者,弘扬团结,拼搏的体育精神。通过组织比赛、培训等各种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推广这项健康的运动,推动瑜伽在我校的普及与提高,为广大师生增强体质,提高素质服务。 本协会努力提倡社会公德,体育道德风尚,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快速的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强身健体、益智健魄,为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而努力。 第三条:协会的主要任务与工作: (1) 组织瑜伽的专业知识普及; (2) 组织瑜伽比赛、培训、招募队员; (3) 培养会员组织、创新以及实践能力; (4) 培养会员团结同学、关爱他人和环保等意识; (5) 丰富师生在校的课余生活,提高身体素质; (6) 完成校团委及社联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关于瑜伽:瑜伽姿势运用古老而易于掌握的技巧,改善人们生理、心理、情感和精神方面的能力,是一种达到身体、心灵与精神和谐统一的运动方式,包括调身的体位法、调息的呼吸法、调心的冥想法等,以达至身心的合一。参赛者不仅在身体机能方面能有所锻炼,而且可以使团队协作意识、关爱意识有所加强。 第二章 活动内容、范围及形式 第五条:协会活动范围为北京物资学院文体馆内,在必要时会扩大到北京市其他地区。 第六条:活动内容由协会会长领导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瑜伽比赛、学术活动以及协会的内部会议。 第七条:活动形式由协会会长及各部门领导会员以会议、学习、瑜伽教学、定向竞赛等形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部门职能 会长:召开会员大会;决定社团重大失误以及负责社团整体运作;协调与学校各个部门、社团的关系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社团工作,负责处理本协会日常活动,组织比赛,推广瑜伽比赛,协会定向技术研讨、提高等相关工作。 常务副会长:负责处理本协会会员,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送报、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等相关领导事宜。 办公室:主要负责整理协会内部资料,清晰协会发展历程及各项活动记录 技术部:在活动中担任裁判,在合适场合宣传基础瑜伽技巧。 财务部:负责协会各个项目的经费的管理、统计工作 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招新的主要工作 策划部:起草有关活动的通知和相关活动比赛 第五章 协会会员 第八条:参加资格: (1)必须拥有北京物资学院正式学籍,不分年龄、种族、性别; (2)必须注重环保,热爱运动,崇尚自然; 第九条:享有以下权利和服务: (1) 有权参加所有由协会组织、策划的活动; (2) 参与协会的管理、监督各部门成员的工作、向有关机提出建议、意见; (3) 所有会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4) 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瑜伽比赛的权力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应尽义务: (1) 会员入会后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及部门的具体条例;必须遵守协会领导部门的决议及会员大会决议; (2) 遵守活动须知,按时完成协会各部门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3) 支持并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4) 一切活动听指挥,严格服从协会安排,活动中互相帮助,互助互爱,共同面度困难、克服困难、战胜困难 (5) 自觉维护协会形象及荣誉的义务 (6) 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章 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经费来源主要有 (1) 本协会依靠学校下拨经费 (2) 会员加入协会时交纳的会费 第十二条:会费收取,由财务部门统一在新会员入会时收取,并按照协会制订的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经费由财务部管理,各部门的支出由财务部审批后给付 第十四条:协会的其他收入统一由财务部管理 第七章 章程修订 第十五条:章程的修订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或有会长提议,由全体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方可修订。章程修订由常务副会长负责,初步修订后由会长及两位副会长共同审核,之后召开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后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