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协会是由学习会计从事会计事业的个人和团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生会计协会组织,凡热爱会计,从事会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会员享有一定的权力,承担一定义务,并且担负相应的风险。协会将接受校团委的监督管理,商学院以及会计系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协会宗旨:团结我校会计爱好者,弘扬兢兢业业,不做假账的会计从业者精神。通过组织比赛、培训等各种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推广会计深入发展会计学习,推动会计爱好者在我校的普及与提高,为广大师生提供学习交流提升会计知识的平台 本协会努力提倡社会公德,会计从业者道德风尚,培养学生渊博的会计知识和会计的思维定向能力,为提高学校会计从业者知识水平和道德情操而努力。 第三条:协会的主要任务与工作: (1) 组织会计的专业知识普及; (2) 组织定向活动、比赛、培训、招募成员; (3) 培养会员组织、创新以及实践能力; (4) 培养会员兢兢业业,不做假账的会计意识; (5) 丰富师生在校的课余生活,提高会计素养; (6) 完成校团委及社联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活动内容、范围及形式 第四条:协会活动范围为北京物资学院校园内及校园周围地区,在必要时会扩大到北京市其他地区。 第五条:活动内容由协会会长领导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以及协会的内部会议。 第六条:活动形式由协会会长及各部门领导会员以会议、学习、教学、参与比赛等形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部门职能 会长:召开会员大会;决定社团重大失误以及负责社团整体运作;协调与学校各个部门、社团的关系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社团工作,负责处理本协会日常活动,组织比赛,推广定向运动,协会定向技术研讨、提高等相关工作。 网媒部: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网上推送宣传 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招新的主要工作 策划部:针对会计协会相关活动进行文字策划,起草有关活动的通知 第五章 协会会员 第七条:参加资格: (1)必须拥有北京物资学院正式学籍,不分年龄、种族、性别; 第九条:享有以下权利和服务: (1) 有权参加所有由协会组织、策划的活动; (2) 参与协会的管理、监督各部门成员的工作、向有关机提出建议、意见; (3) 所有会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4) 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比赛的权力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应尽义务: (1) 会员入会后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及部门的具体条例;必须遵守协会领导部门的决议及会员大会决议; (2) 遵守活动须知,按时完成协会各部门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3) 支持并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4) 一切活动听指挥,严格服从协会安排,活动中互相帮助,互助互爱,共同面度困难、克服困难、战胜困难 (5) 自觉维护协会形象及荣誉的义务 第六章 经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经费来源主要有 (1) 本协会依靠校下拨经费 (2) 本协会有商院下批经费 第十条:经费由副会长管理,各部门的支出由财务部审批后给付 第七章 章程修订 第十一条:章程的修订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或有会长提议,由全体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方可修订。章程修订由常务副会长负责,初步修订后由会长及副会长共同审核,之后召开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后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