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本社团的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按时缴纳会费。 五、不得在本社团内拉帮结派,造成社团内的不团结。 六、如果与严重违反社团规定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表明,予以除名。 七、本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社团内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内会员内部分配。 八、连续三次无故缺席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九、本章程解释归北京物资学院摄影协会。 十、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讨论尽可能将其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