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北京物资学院拾艺堂书法社是由爱好书法的个人和团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生组织,凡热爱书法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以申请成为社团成员。会员享有一定的权力,承担一定义务,担负相应的风险。 第二条:本社的主要任务与工作: 组织书法的专业知识普及; 组织书法活动、比赛、培训; 培养社员团结同学、关爱他人和环保等意识; 丰富师生在校的课余生活,提高思想素质; 完成校团委及社联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活动内容、范围及形式 第三条:协会活动范围为北京物资学院校园内及校园周围地区,在必要时会扩大到北京市其他地区。 第六条:活动内容由社长领导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活动、学术活动以及社团的内部会议。 第七条:活动形式由社长及各部门领导会员以会议、学习、定向教学、定向竞赛等形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社长 副社长 宣传顾问 财务顾问 第四章 部门职能 社长:召开大会;决定社团重大失误以及负责社团整体运作;协调与学校各个部门、社团的关系 副社长:协助会长开展社团工作,负责处理日常活动,组织比赛,书法技术研讨、提高等相关工作。 宣传顾问: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招新的主要工作 财务顾问:负责社团各个项目的经费的管理、统计工作 第五章 协会会员 第八条:参加资格: (1)必须拥有北京物资学院正式学籍,不分年龄、种族、性别; (2)必须注重环保,热爱运动,崇尚自然; 第九条:享有以下权利和服务: 有权参加所有由社团组织、策划的活动; 参与社团的管理、监督各部门成员的工作、向有关机提出建议、意见; 所有会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定向运动比赛的权力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条:会员应尽义务: 会员入会后必须遵守社团的章程及部门的具体条例;必须遵守领导部门的决议及会员大会决议; 遵守活动须知,按时完成各部门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支持并积极参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 一切活动听指挥,严格服从协会安排,活动中互相帮助,互助互爱,共同面度困难、克服困难、战胜困难 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及荣誉的义务 第六章 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经费来源主要有 本协会依靠校下拨经费 社员加入社团时交纳的会费 第十二条:社费收取,由财务部门统一在新社员入会时收取,并按照 制订的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经费由财务部管理,各部门的支出由财务部审批后给付 第十四条:其他收入统一由财务顾问管理 第七章 章程修订 第十五条:章程的修订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员提议、或有社长提议,由全体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同意方可修订。章程修订由常务副社长负责,初步修订后由会长及两位副社长共同审核,之后召开社员大会,由社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后方可生效。 |